夫妻离婚债务共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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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介绍:
原告甲XX与庚XX系夫妻关系。被告甲XX与丁XX,小甲系原告夫妇之子,小甲与丁XX原系夫妻关系,后离异。本案中,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装修房屋、购房经商等为由向原告夫妇借款。后被告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,经原告多次要求返还,尚欠175 748.6元。故原告诉至法院,诉讼请求: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返还借款175 748.6元。
案例分析
一、如何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
1、根据家事代理理论,夫妻之间对于日常事务有相互代理的权利,债权人可以合
原告甲XX与庚XX系夫妻关系。被告甲XX与丁XX,小甲系原告夫妇之子,小甲与丁XX原系夫妻关系,后离异。本案中,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装修房屋、购房经商等为由向原告夫妇借款。后被告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,经原告多次要求返还,尚欠175 748.6元。故原告诉至法院,诉讼请求: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返还借款175 748.6元。
案例分析
一、如何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
1、根据家事代理理论,夫妻之间对于日常事务有相互代理的权利,债权人可以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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